

「自在自選」危疾保險計劃
打破傳統保險限制,危疾保障由您自選
自主搭配保障類別
對準需要,符合預算
自訂危疾保障
合共為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100%至最高2,500%
獲享多達86種受保疾病的保障
涵蓋多達58種危疾(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 1種非嚴重疾病)、22種早期危疾及6種嚴重兒童疾病
自選「多重癌症保障類別」
為您提供額外多達5次的癌症賠償
享有保障最高至100歲
危疾及人壽保障(包括儲蓄成份)最高至受保人100歲
自訂保障選您所想
各保障類別下的受保疾病均有所不同。此計劃就合共多達58種危疾(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1種非嚴重疾病)、22種早期危疾及6種嚴重兒童疾病提供保障。您可按需要及預算選擇您所想的危疾保障。保障期內,我們會於您已選的相關保障類別下就每種受保疾病(原位癌除外)支付最多1次賠償;就原位癌而言,則會按不同器官合共支付最多2次預支賠償。您可自由運用一筆過形式支付的現金賠償於醫療開支、日常開支或其他用途,減輕經濟負擔。
各個保障類別各自賠償
「自在自選」危疾保有別於市面上的危疾計劃,「癌症保障類別」及每個自選保障類別之賠償是獨立計算,其現時保額只會因扣除於各自保障類別下所有已支付的賠償而減少。例如,即使就癌症作出賠償後,「癌症保障類別」的現時保額遞減至零
(即該保障類別已作出全部賠償及不再生效),但「與心臟相關保障類別」的現時保額不會因而減少。
惟索償需符合相關等候期的要求,詳情請參閱第24頁的「保障一覽」的「受保疾病的等候期」。
多重癌症賠償倍感安心
如您擔憂癌症可能於未來會相繼來襲,您可於申請投保時自選「多重癌症保障類別」,為癌症持續、轉移、復發或新確診癌症提供額外多達5次的癌症賠償,為您的康復路途提供長期財政支援。惟索償需符合相關等候期的要求。
詳情請參閱第24頁的「保障一覽」的「受保疾病的等候期」。
保費獨立用得其所
由於每個保障類別的保費是獨立計算,您只需為已選及仍生效的保障類別繳付保費。當任何保障類別的現時保額因賠償而遞減至零後,您不用再為該保障類別繳付將來的保費。任何保障類別的現時保額因賠償而遞減至零前,該保障類別將來需繳交之保費將按已減少的現時
保額而相應減少。此外,為與您分擔治療癌症時的財務負擔,當「癌症保障類別」的現時保額因賠償而遞減至零。
您則不用繳交此保障類別連同「多重癌症保障類別」將來的保費。有關以上計劃特點詳情,請參閱第23至25頁的「保障一覽」。
危疾及人壽保障自訂架構
危疾及人壽保障自訂架構 第 1 步:自訂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
人壽保障類別(包括儲蓄成份) 必選
人壽保障類別為整個計劃之核心,所有其他保障類別之原有保額比例, 均以此作為計算基礎。
最低原有保額為 10,000 美元, 最高原有保額可達 1,500,000 美元。
第 2 步:自訂「癌症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
癌症保障類別 必選
癌症保障類別之原有保額,須設定為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100% 至最高 300%。
原有保額上限為 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300% 或 1,500,000 美元, 以較低者為準。
本保障涵蓋 1 種危疾 及 2 種早期危疾。
第 3 步:揀選自選保障類別及其原有保額
多重癌症保障類別
如選擇此保障類別,其原有保額必須與「癌症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相同。
最高可達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300%, 並提供 最多 5 次額外賠償。
與心臟相關之疾病
涵蓋 8 種危疾、7 種早期危疾, 以及 3 種嚴重兒童疾病。
原有保額最低為 10,000 美元, 最高為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300% 或 1,500,000 美元。
與神經系統相關之疾病
涵蓋 19 種危疾、13 種早期危疾, 以及 3 種嚴重兒童疾病。
原有保額最低為 10,000 美元, 最高為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300% 或 1,500,000 美元。
其他疾病保障類別
最高原有保額為「人壽保障類別」原有保額的 100%。
末期疾病及不能獨立生活保障
如全選所有自選保障類別(多重癌症保障類別除外), 即可自動獲享此保障。
原有保額為所有已選保障類別中之最低者, 而賠償金額將受限於「人壽保障類別」的現時保額。
受保疾病數目總覽
保障類別 危疾 早期危疾 嚴重兒童疾病 癌症 1 2 - 多重癌症 8 - 3 與心臟相關 8 7 3 與神經系統相關 19 13 3 其他疾病 28 - - 末期疾病及不能獨立生活 2 - - 受保疾病總數將因應所選保障類別而有所不同, 由最少 3 種,最高可達 86 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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